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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于知晓工程造价文件的审查方法

    为了扎实推进变电站依法依规建设,控制工程投资,建设管理精益化水平,工程建设企业将造价管理列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对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起到了重大作用。但目前整个变电站工程造价管理缺少整体的评价方法,无法评价整个变电站工程的造价管理是否规范、到位。接下来小编告诉你工程造价文件的审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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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造价文件的审查方法:

    (一)熟悉结算规则。查阅招投标文件和合同协议,特别是计量条款,风险约定,答疑文件等。关注完工结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合同、招投标文件的约定,有无擅自更改结算原则的问题;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和主合同有实质性的违背条款,如果要更改结算原则,理由是否真实、合理,手续是否合规完善。根据合同法,当事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从合同法作为民法角度来看,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审计人员要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开工前的要约和承诺内容入手,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遗书、合同文本、补充协议等进行详细研究,对照全部工程实际结算资料,检查是否有前后矛盾、自相矛盾、违背招投标和合同承诺内容的计量和支付的情况,若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如,某铁路项目隧道工程施工单位在经过对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及招标答疑等资料仔细分析、充分理解和施工现场勘查考察后投标中标签订合同协议书,施工单位应该承担单价风险,而业主却在变更批复中对合同内固定单价合同项目微新岩石明挖万立方米按合同外变更项目保护层(工艺相对微新岩石明挖复杂)给予施工单位815万元价差补偿,这有悖于双方所签合同相关条款。

    (二)复核工程计量。根据图纸和结算书做到逐一审核,逐项核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否准确,有无高估冒算,对于和定额子目不符项目的换算是否准确,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理,有无就高的现象,计算公式的数字运算是否正确,有无故意计算和合计错误以及笔误,变更增加的项目是否已包括在原有项目的工作内容中,防止重复计算,对每项工程量审核过程和结果要有记录,并经业主、监理、施工方签字认可。

    如,某机场工程项目完工结算表中地形调整挖方工程量万立方米,而现场签证单中挖方工程量共计万立方米,结算工作量比签证工作量多万立方米,单价每立方米16元,多计价款万元,签证工程量少而结算工程量多,纯粹是工程量的计算问题,或者是施工方故意多计工程量。

    (三)剖析固定单价。对一些直接委托、独家议标、邀请招标、先施工后签合同的项目,要有重点抽查某些较高单价进行分析,看其组价是否合理,核减单价虚高部分。

    (四)认定材料价格。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监理日记、收料点验单等资料确认使用材料品种、型号、规格,发包人供材根据购买情况要与财务审计相结合,承包人自购材料对照当地定额管理部门发布的施工时间段造价信息和市场调查询价相结合来确定市场价格。

    怎样在工程结算审查中控制工程造价:

    一、深入现场对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是工程造价计算的基础,工程量的准确程度是影响竣工结算的重要因素之一,实际工作中工程量也是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审计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还应对整个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有系统的认识。在本工程中,工程量的审计情况如下:土石方多计3692m3,砖砌体多计622m3,钢筋混凝土多计618m3,钢筋多计142吨,水磨石地面多计,花岗岩多计,瓷砖地面多计338m2,308涂料多计15580m2,外墙面砖多计,以及其他项目多计的工程量,通过计算施工方由此多计金额约130万元。从以上实例可以看出工程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之大,笔者认为对工程量进行审计应注意以下几方面:土石方的计算应注意放坡系数的确定,同时参加现场测量的人员要签字认可;砌体工程量计算应注意门窗洞口、梁、柱等是否扣除;钢筋混凝土工程应注意扣除柱、梁、板的重叠部分;钢筋工程应注意钢筋的搭接、弯勾长度,梁柱箍筋间距、板底筋、板分布筋的根数;各种预制构件的数量;装饰工程应结合图纸和现场,审查应扣除的地方是否扣除。

    二、材料价差合理性的审查

    材料价格审核,主要是审核钢材、墙体、水泥、木材等主要材料的单价是否合理,这些材料是构成工程造价的重要部分。目前,建材价格受时间、产地、质量等因素影响而各不相同,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中往往会以劣充好,抬高材料价格。在本工程中施工方报送水泥价格为300元/吨,火烧板175元/㎡,而经我们确认的价格分别为285元/吨,135元/㎡,还有其他部分材料价差合计共核减元。对此,结合本栋综合楼的材料价差审计,可按以下办法合理确定材料价格:一是以市造价站提供的价格信息为依据,在准确确定施工日期的基础上,按整个施工周期跨度加权平均价格调整材差;二是对价格信息中没有公布指导价且建设单位又没有参与购买的材料,不能单纯以施工单位提供的发票为计价依据,而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三方调查调整材料价差。

    三、审查隐蔽验收记录

    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否图纸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其中设计要求中包含了工程造价的成份达到或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也就达到或符合设计要求的造价。因此,作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进行工程结算的前提。目前,在很多建设项目中隐蔽工程没有验收记录,到竣工结算时,施工企业才找有关人员后补记录,然后列入结算。有的甚至没有发生也列入结算,这种事后补办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仅存在严重质量隐患,而且使工程造价提高,并且存在严重徇私舞弊现象,因此,在审查隐蔽工程的价款时,一定要严格审查验收记录手续的完整性、合法性。验收记录上除了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外,还要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记录日期,防止事后补办记录或虚假记录的发生,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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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造价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一、鉴定的必要性

    1、鉴定与否决定权在法院,法官不能放弃鉴定必要性审查,否则造成案件不必要拖延和增加诉讼成本,还有可能出现否定当事人有效约定和结算,影响实体公正。还有可能引发建筑行业的混乱。

    鉴定的必要性应作为界定是否委托鉴定的依据,而判断鉴定必要性的实质标准是审查案件已有证据能否确定工程价款。比如合同有无签证,是否结算及结算是否有效等。法官应尽可能利用已有证据自行判断,只要案件已有证据能够确定的,不应委托鉴定,只有已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才有必要委托鉴定。

    二、鉴定范围的确定。

    1、决定委托鉴定后,法院应先圈定鉴定范围,确定工程价款争议的项目,排除无争议和已有证据可以判断的项目,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鉴定。切忌全盘委托,把本来无需鉴定部分也一概委托了事,把合同约定、双方确认撇在一边。这既节约诉讼成本,又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2、单价及计算方法的确定。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实施鉴定,目的是为了让鉴定机构利用其专业知识协助法院确定工程价款,但并不是让鉴定机构替法院确认案件事实,鉴定机构只就法院委托的事项应用其专业知识向法院提供鉴定报告。因此法院委托时除应尽可能明确鉴定的范围和目的外,还应立足合同的约定,明确计算工程款的方法和单价。对于当事人已约定的单价或计算方法应当作为鉴定的依据,鉴定单位不能撇开合同另行以定额作计算标准或以其它计算方法结算。这有违当事人的约定和违背公平原则,不论合同有效或是合同无效经骏工验收合格,均应依照或参照合同确定工程价款。

    三、关于双方形成签证的,依法定不必鉴定

    1、依法签证应当直接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无需鉴定。签证是双方授权代表在施工及结算过程中就工程量、增加工程价款、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内容所达成的意见一致的一种签认证明。一般是由双方代表,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签证是法人行为的具体实施与体现。

    2、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司法实践中双方形成签证的部分,不应当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建设工程前期的成本控制方法:

    投资决策阶段的成本控制

    在投资决策阶段的成本控制,主要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及设计任务书阶段的投资控制。

    1、在项目建议书阶段要进行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应充分考虑和比较资金来源,融资成本,项目市场前景,规划项目的建设生产期,初步测算偿还能力,还要对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初步估计。

    2、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在完成市场需求预测、场址选择、技术方案选择等研究的基础上,对项目各要素进行调查、研究、预测、计算及论证,定量定性分析相结合、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完成项目财务评价,从而考察投资行为的经济合理性。

    3、设计任务书阶段要估算出较准确的成本控制数额,作为建设期成本控制的最高限额,编制的估算尽可能全面,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可能对工程成本的影响,使估算真正起到控制项目总成本的作用。

    规划设计阶段成本控制

    项目经过决策立项后,规划设计阶段就成为影响工程成本的关键环节,虽然这一阶段的支出在工程总投资中所占比例不大,但这个阶段所采用的方法与决策,对工程项目总成本的影响却是决定性的。在这阶段成本控制的方法有限额设计、设计方案比选和优化、设计概算审查与设计变更管理等。

    招投标阶段的成本控制

    工程招投标成本控制的核心是合同价款的确定以及合同的签定,具体工作有:清单的编制、标底的编审、资质审查、询标、合理低价中标、确定合同类型、约定合同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