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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算知晓工程管理法规

    如今是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工程项目的失败也不能仅仅用一句“就算是交了学费”了事,必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现在,小编就整理出工程管理法规以及相关信息。

    建设法律法规

    我国的立法主体一共有五级,最高一级立法机构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此级立法机构可以制定建设法律作为基本法,例如《建筑法》,就是建筑行业的一部母法,其余的各级立法主体需要以此为依据,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与之不冲突矛盾的法规或者规章。本文首先将已有的对《建筑法》有过相关研究的文献进行一个回顾。

    徐雷,颜维成通过工程实践,与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相结合,重点对当前我国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中存在着的些许问题进行了探讨。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内容以及结构程度完善尚且不足;与建筑行业的信用规范有关法律法规相对较少;对广大的农村居民住宅用房,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这些住房的工程质量管理进行规范等。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分析和探讨,从立法的角度,对如何完善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建言献策。

    王雪芹认为,针对工程分包部分的法律条文,在《建筑法》中解释的比较简单,也没有对相关的具体细节问题做出充分的说明,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在针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之后,指出法律中的关于分包招标、劳务分包等条款的缺陷,并对如何完善法律条款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设定在《建筑法》以及《合同法》都有明文规定,蔡涛在对两者中做了比较研究之后,认为这两部法律在责任的认定上有着各自的侧重点。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这三个角度出发,这两部法律各有重点的对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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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元巧结合《建筑法》的实践经验,得出以下结论:首先第一点就是,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相关监督力量的缺位现象有些严重;第二点则是,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事故依然频发;第三点是招投标的操作不规范。

    杨洪胜、郝静认为我国的建筑法律法规体系是以《建筑法》作为核心,以此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其体系还包含《合同法》、《建筑业行业资质管理规定》、《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得出结论认为,《建筑法》的调整范围相对来说过于狭窄,缺乏对“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的规定、工程款的支付制度也不够完善,作为核心的《建筑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衔接得并不好。

    冯晋萍在她的论文中对《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这三部法律分别进行了解释和说明,阐述了这三部法律的特点以及各自的运用范围,并对这三部法律在建筑市场秩序作用的规范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做了重点阐述,这三部法律相互之间既是独立的,也是互为补充的,只有系统熟练的掌握三部法律之间的关系,才能发挥它们的作用,建立健康发展的市场秩序。

    工程管理创新管理

    1 现场工程管理时要保证各单位之间的联系

    建筑行业是一个庞大的行业,涉及部门多,人员广,工程项目一般都是由多个单位共同承办,因此处理好各单位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把各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好了才可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现,因此在现场工程管理时保证各单位之间的联系是决定工程顺利竣工与否的关键。庞大的工程量要求施工单位在总体上进行工程进度的把握,在实际情况下会出现很多特殊情况,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对预先的方案进行调整,在调整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各单位之间的活动,因此施工单位在对方案进行调整的时候要与各个单位进行协调,在由施工单位和各单位共同探讨改动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在达成一致时在通过管理部门告知施工部门。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对于遇到的新问题或者无法达标的项目可以像管理部门提出,在得到管理部门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改动施工方案。现场工程管理创新管理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行保证,现场工程管理部门根据监理报告可以有效把握工程进度,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不达标现象,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可以提出重新修改的决定,对于施工工期达不到要求的情况,现场施工管理部门可以进行科学的分析提出新阶段的工作进展,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一个工程的完成必须通过每个单位的共同努力才可以实现,因此在对现场工程管理时要保证各个参建单位之间的联系,将单位之间的联系协调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方针,可以早日将工程竣工。

    2 现场施工管理中要协调与地方的关系

    工程的实现总是需要经过行政部门的审批,只有施工单位与地方政府办理好各类手续才能方便施工的顺利完成,这些手续是现场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创新时协调好与地方的关系尤其重要,关系处理的融洽为施工创造了一个好的施工氛围,反之,不利于施工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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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现场施工管理创新中要加强施工队伍的素质创新

    项目实现的主要劳动者是施工队伍,一个施工单位要想取得好的施工质量好的施工评价那么加强施工队伍的素质是必不可少的。一个企业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要用科学进行武装,尤其是对人才的重视,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如果这一问题没能得以解决,那么对整个施工都会造成重要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会出现施工质量差,现场施工设备故障频发,返工次数很多,这些情况都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这与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善有关系,各个部门之间由于责任意识薄弱,当矛盾发生的时候出现推脱现象,这些都会严重影响施工质量,因此加强施工队伍的素质创新显得尤其重要,企业在现场施工管理创新方面可以通过对施工场地的合理安排,对施工人员知识的普及,不仅包括专业知识也包括社会责任,这些都是现场施工管理创新的要求,不仅交出让自己受益的作品,也能交出对社会有益的作品。

    加强工程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①建立规范、统一、标准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模式和体制,需要在遵循基本权利、责任和利益分工明确、结合点一致的基础上,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模式设计。在工程成本管理的基础上,工程项目经理部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以项目经理为核心对工程成本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形成完善的领导体系,并建立完善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尤其是中层部门约束机制和下层员工激励机制,从而更好的实现成本控制,彻底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出现,形成完善的责任约束机制,做到一切责任到人,最终形成一个有效完整的成本管理工作体系。

    ②加强“质量成本”和“工期成本”控制。质量成本和工期成本控制的关键在于在质量和工期达到基本目标的同时,尽可能的实现成本最优化,这也要求对质量和工期的控制尽可能详尽和完善。做好前期规划和预算,对质量和工期的安排做到达到工程要求,最终找到工期、质量与工程成本的最佳结合点,实现三者最优化。

    ③提高管理人员知识结构强度,树立经济观念。施工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全员的经济观念和意思,将成本观念纳入所有员工意识中,树立企业效益观念,与此同时,加强对管理层尤其是技术人员在经济观念方面的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知识结构强度,提高成本管理水平。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墙面文化等形式进行宣传,诸如“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建名牌工程,创最佳效益”等,尽可能使员工意识到强化成本管理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