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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算理解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投标招标的实行,是为了我国在工程交易能够在公平公正的氛围下进行。但是,工程投标招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投标活动的目的相背离,现在,小编就整理出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相关信息。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方法

    中标企业的选择

    中标企业的选择,从理论上讲,一定是选择工程造价低、工程质量优、工期短的投标企业。即实质性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企业。但具体操作中所涉及的问题,并非那么简单。

    一是工程造价的信息要素的选用,有企业的自主权。企业的投标报价可以依据企业自身的成本信息,也可以依据企业采信的社会造价信息,还可以运用目前造价管理部门的信息。三种信息所编工程造价,其结果具有不可避免的差别。

    二是价格要素的选用,单从工程造价专业来讲,构成工程造价的有: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直接实体造价。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非实体的措施性造价,以及施工企业的管理投入和应有效益,这些要素组成实施阶段全部工程造价。而从构成工程造价要素价格的选用,有企业的自由,可以选用社会信息价,也可选用造价管理部门的信息价,还可以选用企业自有价格。企业的报价是依据自身的实力,竞争策略各企业报价结果差别是绝对的。再有措施性投入各个企业可能千差万别,企业管理投入和企业的期望效益更是难以估算。两项可变要素使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差别率这个未知数很难预测,确认差别率的合理性也缺乏可以参照标准,笔者认为应以社会平均造价为标准,由造价管理部门以其掌握的造价信息,分工程类别定期发布造价平米指标。以供经济标评定的参考。在选择中标企业时,初步确认合理低价标的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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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低价中标的评定是权宜之计

    建设工程低价中标,是国际惯例,也是不争的事实。在我国虽然各省、市均建立起有形建筑市场,各地的招投标活动,正朝着规范的方向迈进。但目前的建筑市场秩序尚不规范,肢解招标,无限压价,哄招标价、围标、串标、监管不利等现象的存在,困扰着工程建设领域,对于招投标活动最直接相关的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笔者认为很难以法定的形式出台。因此,各省、市都以招标文件的形式,根据自己的市场环境将评标办法纳入其中,可以说办法是多种多样。稍加分析,这个办法与低价中标的本质意义有较大差别。依据评标办法评定出的高分,并非最低价。与投标竞争的本意有悖。这种办法在市场环境尚不规范的前提下权宜之计。

    建筑项目招标与投标的意义

    有利于建设市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说,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的勘察、监理等阶段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双方依据法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交易,这是一种法律行为。所以,招标与投标的双方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这样的商业竞争表现的最明显的就是价格方面的竞争,这也使得工程造价水平更加合理。这样一来,建设市场在规范的招标与投标活动的带动下变得更加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降低劳动消耗,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在建筑行业中,对于不同的投标者来说,其个别劳动所消耗的水平都是有差别的。但是,为了在招标中取胜,不断的降低其劳动消耗水平成了其取得市场竞争的一个关键环节。这一环节被越来越多的人重视,这样就会使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个别劳动的消耗水平降低,从而提高了整个工程项目的劳动生产率,控制了工程造价。

    有效遏制了建筑领域的腐败,使工程造价更加科学化

    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中,工程建筑行业都被认为是个腐败行为高发的行业。我国在建筑项目中采取招标与投标的方式,并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让相关专家进行评标。这样一来,工程建设项目就会越来越公正、公平,私下操作的行为越来越少,有效的减少了腐败行为,工程造价变得更加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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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了技术进步,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表面上是价格竞争,实际上也是人员技术水平、企业技术装备、企业管理水平等各方面的竞争。投标者要想在竞争中取得绝对的胜利,就要凸显在价格、技术和实力上的优势。所以,这样就迫使竞争者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采取更好的项目管理措施,从而带动了这个行业的管理与技术水平的进步,建筑工程的质量就得到了提高,还缩短了建筑工期。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的法律体系不完善,存在一定的风险

    我国在招标投标管理方面虽然制定了一些法律,如>,但是这部法律没有起到最具实际的作用,它没有硬性规定现实招标开标的具体时间,如果发生弃标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的问题。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审定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资格问题。这些因素的存在给工程项目的招标和投标管理带来很大的开困扰。其实,市场就如同股市和地下赌场一样,都具有潜规则,都有幕后黑手在后面暗箱操作,这个问题的提出多少包含了一些不满的情绪,但不得不说的是,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大多数的人为因素的法律的不健全,造成了招标投标存在一定的风险。

    2、招标投标活动存在太多的假象

    在某些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不公开化的。因此,某些心存不良想法的招标人就借助这个漏洞,发布投标虚假消息,更甚者会串通他人投标,骗取投标。有的招标人通过与招标代理机构深度的接触,买通其中的关卡,编造招标人的身份,地位,背景等,导致招标人的资料和资产的情况虚假,给投标人带去一定的困扰和财产的损失。据笔者的调查发现:一些地方的部门在投标的过程中会利用手中的私权对招标活动进行介入,使招标人偏向地方部门满意的一方,这就是招标过程中存在极为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招标过程需要邀请评标专家对竞标的工程进行评定,这个评定在一定程度上会对竞标人能否竞标成功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但是,这也存在另一个问题,评论的专家有可能会接受贿赂,在评标是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从而不像我们所说的那样公平公正了。

    3、对竞标工程队的资格预审要求不严格

    资格预审应该是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但是,大多数的招标者都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就为以后的工程进度和工程的完成情况带来一定的隐患。如何能够做好资格预审在一定程度上会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还能够按时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据调查,笔者发现:很多招标者实际在对投标者的资格预审核查时,对投标工程单位的具体情况都是核查不够严格的,这就造成了一些漏网之鱼,在投标的过程中浑水摸鱼,以此获得更大的好处。从而给消费者带来不良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