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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算知道建造师证掉了怎么办

    1 建造师 证掉了怎么办

    造师证书重金难求,但证书也毕竟是身外之物,不管是在自己手上或是哪个公司单位,都没有百分百的安全,有时稍一疏忽就可能弄丢了,那么证书丢了怎么办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造师证掉了怎么办,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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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容

    证书遗失后申请补发。

    二、依据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业资格证书改版及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0]15号)。

    三、条件

    证书为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

    四、需提交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大一寸免冠白底光面无花边相片1张;

    (三)登载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须属国家认可公开发行)。登报纸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证书编号,级别,职业工种,声明遗失。

    五、办事程序

    (一)申办人将相关的资料提交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证书科。

    (二)填写《证书修改补发申请表》。

    (三)对资料齐备的予以受理。

    (四)审查完毕,发放《证书补发修改回执单》。

    六、办理时限

    提交申办材料十五个工作日后凭回执单领取新证。资料不齐全需要重新提供有关材料的,自重新提交之日起重新计算。

    七、是否收费(收费标准与依据)

    不收费。

    2建造师证挂失的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3建造师证报考的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符合上述(1)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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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4建造师证报考的流程

    (一)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网上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清晰证件照,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文件小于30k) (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三)免试科目人员

    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考生,由省建设厅出具免试证明,并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四)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

    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