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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于清楚怎样落实工程管理制度

    怎样落实工程管理制度?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管理有序、运作高效的建设单位除了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外,还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配套管理制度。 现在,小编就整理出管理工程的相关信息。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队伍素质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谋划各项工作。

    2.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制定工程质量安全政策、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开展工程项目和专业人员评审、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工程质量安全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改进工作作风,务求工作实效。增强责任意识,增强专业精神,增强改革创新能力,培养既有担当又有本领的干部队伍。

    3.加强动态管理。突出“两个原则”,抓好“三个重点”。“两个原则”,即: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和“教育、使用、管理并举”的原则。“三个重点”,即:抓好现场代表、技术监督人员选派工作,实行分包工程施工全过程“旁站”制度,确保分包工程安全、质量和工期监管有效;抓好分包工程物资采供和验工计价等管理工作,堵塞效益流失渠道;抓好外部劳务制度化管理,适时进行政策传统、形势任务、安全质量、遵纪守法和工艺技术教育,以良好的政治、技术、管理素质和精神风貌,实现项目管理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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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把好合同签订关。施工队伍选好后,在签订合同时要谨慎、细致。为避免风险,应尽可能的将合作过程中预计会发生的问题考虑到,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同时合同的订立应少留活口,避免争议发生时无所适从。 正式合同签订前,要进行合同评审。公司内部、公司与企业聘请的法律顾问要层层把关,将合同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3、建章立制,严格落实。制度管人,流程管事。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对合作单位的日常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作为施工现场的管理者,质量管理与奖罚制度、进度管理与奖罚制度、工程签证制度、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是确保项目管理顺利进行的基础。而且,制度确立以后,要维护制度的尊严,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确实起到相应的督促、指导、激励作用。

    工程管理制度的建立、修改与完善

    尽管目前大多数建设单位都有一套较为完整的工程管理制度,但也有一些建设单位特别是一些临时组建的建设单位,没有形成自己的工程管理制度,制度缺项、责任缺失、管理缺位的问题较为突出,急需认真解决。

    制定单位内部的工程管理制度,首先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设计,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其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确保所建立的规章制度简单易行、管用有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大多数可以通用,如现场管理中的质量控制、经济签证、工程例会、工程样板条例、工程文档管理等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都大致相同,因此在这些方面可以大胆借鉴其他单位的管理制度。但也有有区别的地方,区别最大的是岗位职责,这与各单位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及专业人数有关。如水、强电、弱电、设备安装等,小的单位由一人负责,大的单位每一专业都有1至2人参与,职责划分差别较大。再如,有的单位将内业与外业分开,外业负责现场管理,内业负责工程费用计算、文档管理等工作;而人数较少的单位内业与外业同时由一人负责。但无论机构怎么设置,工程流程上的事情都应有明确的分工,都应以符合一般规律、便于工作运行和工程管理为目的。因此,围绕这些方面制定管理制度时,一定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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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的修改与完善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时代的进步、政策的更新、经验的积累和实际情况的不断变化,加上实践的检验,决定了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也要不断地更新和完善。因此,建设单位每两年应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工程管理制度进行集中研讨,不断充实内容、完善标准、优化举措,为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搞好本单位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工程风险管理制度

    建立履约信用担保制度

    履约担保主要是担保人为保证企业履行承包合同而做出的一种承诺。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者是担保公司的担保书的方式,同时也可以引入企业的同业担保,即由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为其他企业提供履约担保。对于履约担保,如是非建设单位的原因,但是企业并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的责任。

    建立预付款信用担保制度

    预付款担保主要是指建设单位在之前支付一部分工程款来支持企业周转,为了更好的保证企业将这些款项用于工程建设,而建立的信用担保制度根据企业现状,可以按照如下方法实行:企业在取得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预付款时,应该向建设单位提供与预付款相同的银行保函。对于企业而言,在已经确定的比例区间之内,由银行提供的保函数额越大,那么预付款的额度也就增大,反之则减少。假如企业不能够提供预付款保函,建设单位可以取消预付款。应用此种方法,不仅能够很好的保证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能够对施工企业提高资本产生一种激励机制,从而使企业能够立足长远,逐步改善企业经营机制,为企业竞争奠定一定的经济基础。

    建设单位支付信用担保制度

    一般来讲,建设单位支付担保主要是指建设单位通过担保人为其提供担保,有效保证建设单位依据规定的支付条件,如期的将款项交给企业。假如建设单位不能够依照合同支付工程款,那么需要由担保人代向企业履行支付责任。所以,应该与企业履约担保对等实行,即建设单位要求企业提供履约担保的,也需要同时向企业提供支付担保。建设单位支付担保不仅可以是银行保函,还可以是担保书。依照当前建设领域的情况,建设单位支付担保最好是采用如下方法:建设单位在招标的过程中一定要出示项目资信证明,在正式签订工程合同之前需要依照合同价款提供银行保函。其担保责任随着建设单位依据工程进度制度工程款直至工程竣工结清尾款,而逐渐降低至完全消失。在施工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因为提高标准需要加大工程造价,在提出设计更改时,需要提供一定额度的补充银行保函。建立健全建设单位支付信用担保制度,对于有效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充分防止单位拖欠工程款项,确实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并完成,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建设单位在支付担保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先在非政府投资的工程上实施。政府投资的工程,一定要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不能够随意拖欠工程款项,侵害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