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期下我国建筑行业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与进步,这就使得建筑工程施工能够非常顺利地进行下去。那么怎样做好工程全过程管理制度呢?现在,小编就整理出管理工程的相关信息。
积极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构建
建立良好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对事物发展变化的情况和对在场的监理工作人员进行考勤制度的管理,惩罚制度的管理,业主的评价管理制度。在第一时间里抓好要收集的资料及整理工作,把每份工作都进行分类;应建立为业主负责,为施工单位服务的理念,以保证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制度的实施与落实。
提高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建筑工程的监理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是一个较为关键的部分,其工作性质、作用及地位决定了监督管理队伍必须具有较高素质和高标准,监督管理人员不但要有工程施工的管理能力还要具有勘察与设计的能力及对前期工作询问的能力。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认真以及准确地对国家的相关规定、规范、标准进行执行,这样才能保证监督管理的工作质量。总的来说,需要对监理人员进行两个方面素质的提升,即积极加强日常经验的总结与积累;对监理工程师的培训与考核,这方面包括施工技术、施工质量控制、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的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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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监理行业的全面发展
作为监理单位,不仅要具备工程质量的控制能力,而且要具备进度和投资的控制能力;不仅会使用技术手段,而且要熟练地使用经济控制手段、合同控制手段和法规控制手段,以适应全方位监理的需要。因此,监理单位不仅应该配备工程技术人才,而且应该配备和培训经济管理和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应当提出的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监理招标投标书的示范文本和工程合同条件,实际都是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经验制定的,条款周密而严谨,我们应当认真研究它,学习它,掌握它,以提高我们的监理能力。三是要提高监理企业的地位,此举可通过改革现行的监理取费办法来实现。由于我国的监理工作相对于国外发达国家来说起步较迟,规范与成熟的程度远远不够,在目前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背景下,监理公司向业主直接收取监理费用的体制是导致监理企业无法真正有效地独立全方位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原因。如果将付款方式改由第三方(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监理协会等)先向业主一次性收取监理费,由其按合同规定交付给监理企业,则监理企业避免了与业主的直接经济联系,监理企业的地位就得到了有效提高,就能充分履行法律赋于的职责。
2组织协调
加强与承包商的协调。应尽量少对承包商行使处罚权,应强调各方利益的一致性;双方了解得越多越深刻,工作中的对抗和争执就越少,越有利于共同目标的实现。树立良好的形象,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或处罚可事前口头提醒,督促改进。
组织协调工作涉及面广,受主观和客观因素影响较大,应着重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开好第一次工地会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授权代表必须参加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是项目开展前的宣传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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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好定期工地例会。一般按照标准的会议议程进行,主要有:对进度、质量、投资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交流信息;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今后工作中应采取的措施。
开好专题现场协调会。可先将议程打印后发给各位参加者,并与主要人员进行预先磋商,这样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让有关人员充分地研究并得出结论。应善于发现和抓住有价值的论点,集思广益,补充解决方案。应通过沟通和协调,使大家意见一致,使会议富有成效,同时争取各方心悦诚服地接受协调,并以积极的态度完成任务。
3合同管理
起草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并进行各类合同谈判。
起草合同,避免词意含混,明确双方责、权、利,推敲每一条款,做到严密、完整,不怕烦琐,力争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均在合同条款中得到解决。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工期、质量、造价及其它事项进行跟踪管理,监督承包商履行合同条款。按照合同中约定对施工方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奖优罚劣。
加强合同管理,处理与设计单位、地质勘察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单位等的合同关系,依据合同条款,协调处理矛盾。
认为施工合同应尽可能详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在施工合同中都能有所体现,否则,当施工中发生问题时,甲乙双方反复谈判、请示、汇报、审批等,耗用较多精力和时间,不利于工程的顺利进展。这就要求我们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既精通专业技术知识,又熟悉法律法规制度,这样制定的施工合同才能针对本工程情况做出全面而严谨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