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外包工程涉及到港口、航道,建筑、机电设备等多个专业领域,建设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那么怎样严格做好外包工程管理呢?现在,小编就整理出管理工程的相关信息。
1、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安全专业素质
建设单位首先要按照规定设立港口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实现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人员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以保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专业技能达标。
2、严把招标阶段的安全管理
科学化分标段和选择工程管理模式是保障工程安全的前提条件。标段划分过程中遵守(质量、成本、工期)责任明确、经济高效、客观务实、便于操作的基本原则,科学选择工程管理模式可以从根源上一定程度消除施工不安全因素。
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提出具体的安全管理要求。必须有满足项目要求的合格的、足够的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安全工器具、警示牌、安全帽以及着装的清单承诺书。
在评标委员会成员中设置安全方面的专家,对投标单位的安全业绩及安全管理水平进行综合评审。特别要严格外包工程队伍、外包工程队伍的项目经理和工作负责人不得是被交通部、系统内兄弟单位安全稽查中列入黑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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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中标后,建设单位与其签订商务合同的同时,要针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签订详细完整的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明确其必须安排的作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要求,明确安全工器具的种类、数量和质量;明确安全奖罚规定和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比例。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时,合同中要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包括监理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安全监理工程师的配备等事项,以增强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的管理职责。
总之,在招标阶段设立较高的中标门槛严格执行,确保中标的外包工程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合格。
2加强港口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及时预防由于自然环境带来的安全隐患
施工过程当然避免不了要在水上进行相关的作业,因而就会受到风浪的影响,所以工作人员要及时掌握施工地区的风浪情况,若风浪的影响较大就应当停止施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并及时建立收听天气预报制度,对于天气状况有所了解,采取相应的防预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设立相应明显的标识
施工者应当根据有关文件的标准或规范,在相应的施工边界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未经允许的船只不能进入该地区内,并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该地区的安全工作,这样才能确保施工有秩序进行;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区域要悬挂慢车旗信号,用来提醒施工人员在进入该区域时要放缓速度,保证船只及施工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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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做好预防工作
做好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以科学有效的安全评价工作为依据,做好相关组织与管理工作是保证海上作业工作安全进行的基础。安全管理工作需要预防为主,在施工进行之前,工程管理人员要先进行安全评价工作,根据安全评价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在制定完成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后,要划分岗位责任,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清晰的责任划分,在出现相关问题时第一时间进行负责和处理。预防工作是保证施工安全进行的重要前提,做好预防工作可以有效的避免相应的安全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在海上作业过程中,火灾是重要的安全事故,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并且救火工作进行较为艰难,严重威胁人员生命健康。在进行作业之前,要通过专人进行施工安全制度落实,对相关设备以及器材进行检查,保证作业的规范。在进行明火作业时,要根据相关管理制度保证有专人值守,对作业环境内的火源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人员要组成巡检队伍,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的检查,有效的对整体施工安全进行控制和管理。与此同时,管理人员要进行危险预案的建立,提前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预案制定,在出现安全危险时,第一时间执行既定预案,提高对风险的应对能力,第一时间恢复生产,保证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3港口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设单位对外包工程队伍的安全管理重视不够,缺乏有效手段
个别建设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对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不够重视,认为有发包合同,安全协议,施工单位是法律意义上的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只要支付工程款、不随意压缩工期,安全生产与己无关,片面强调工程进度和资金管控。尽管大多数建设单位都属于大型央企,也采取了多种手段管控港口外包工程,但始终缺乏有效手段,外包工程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是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本身对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懂,专业知识不足,不能很好地监督和指导外包队伍的工作;二是对外包队伍的监督次数、力度和质量不够,“以包代管”现象严重;三是对外包队伍的违章现象处罚力度不够,致使外包队伍习惯性违章普遍,为安全事故的发生种下了大量的隐患。
2、外包工程人员流动性大,作业人员的安全理念和安全技能低下
港口工程一般包括造陆、护岸、疏浚、码头、翻车机房、堆场等等十余项单位工程,施工单位“你方干罢我上场”,甚至同一个单位工程中也是钢筋工、电焊工、装卸工逐道工序轮番上场。外包工程队伍不养人,为了短期效益最大化,常常某几道工序临时租用周围农村劳务人员连夜施工,支付几天的工钱就打发走人了。这些不成文的港口工程潜规则造成了外包队伍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流动性大,施工人员对作业现场的安全风险认知不足、缺乏安全施工知识。所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无固定标准、固定人员和固定考核机制,整体安全作业能力和承担安全风险的能力较差。
3、外包工程安全投入少
安全投入少主要表现在:一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足。如临水临边地段安全防护栏杆和夜间警示照明灯安设不齐全、危险告知牌缺少、安保人员着装配发不足甚至不予配发、电气焊作业不配发特种作业防护用品、使用破旧损坏的安全工器具等,这些导致了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极易受到伤害;二是未按照规定标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施工现场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绝大多数外包工程都未达到该标准,安全管理的人力资源投入不足,也为安全生产制造了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