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管理作为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应作为重中之重,同时要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面对现实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应对策略。 那么如何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呢?现在,小编就整理出管理工程的相关信息。
1.做好施工前的前期准备工作
要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施工,按期完成,做好水利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是很有必要的,施工主管部门除了对施工内容进行全面、系统、合理地安排外,还要对物资运输路线进行全面检查,并深入基层了解施工人员的生活水平、技术水平以及后勤方面的水电供应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修正,以防止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从而影响工程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施工企业还要确保所用资金的足额投入和参加施工人员数量的合理安排,以人力物力保质量,用质量管理促进度,使施工质量、安全生有力发展。
2.责任明确,相互合作
每一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都是一个庞大而系统的工程,需要多部门、各工种的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才能完成。因此,水利工程主管部门就要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组建快速反映机制,合理调整人员组合,明确各方岗位职责,从上到下按部门划责任,从水利工程管理总部逐层下达到各技术部、人力资源部、物资采购部等各分支,工程责任依次细分,明确制定各部门、各班组岗位职责,责任到人,各尽其能竞争上岗。这样既避免了管理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冲突,又能有效的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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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观念转变
当前,我国的改革开放已进入攻坚阶段和成熟时期,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前提是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发展的陈腐观念,将原有的计划经济、商品经济的完全依赖计划,依赖行政命令的思维方式转变过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价值规律、优化配置资源和优胜劣汰的方式加快观念的转变。要改变水利是单纯的公益事业、福利事业的观念,树立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观念;要转变无偿供水的观念;树立水是商品的观念;转变水利事业附属于农业的观念,树立水利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服务,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观念。
强化管理与明确权责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国家及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制定并完善水利工程管理相关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为水利工程管理提供保障。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负有监督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责任。水管单位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此外,还要努力提高管理者的素质和水平,要积极培养和引进既懂水利又懂管理,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管理人员,加强现有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提高管理者素质和管理水平,达到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目的。
2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措施
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理法律法规
首先要完善现阶段我国有关水利工程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让工程管理人员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其次,组织水利各部门各单位的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水利法规,进一步落实工程管理的各项措施。水利工作应在水利法规的正确指引下,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同时要防止对法律法规的教条刻板的认识,灵活运用,定期巡逻,广泛开展对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大坝注册的登记、病险水库的加固、水利投入政策法规和水利项目社会经济评价等,使水利工程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实现良性循环,促进我国水利工作健康运行,保证水利基础设施的完备,做到有备无患。
预测客观因素的变化趋势
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对天气、市场、政策、地质条件等客观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与调查,从而可以提现对其进行预测,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施工企业需要对施工当地的天气及地质条件进行调查,明确施工期间的天气以及地质条件的变化;对于市场的变更,施工企业需要安排专业的调研及分析人员对市场的动态变化趋势进行充分的掌握,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的储备;除此之外,施工企业还需要认真研究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结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推测,掌握其大方向的调整。如此才能在这些因素发生改变时,第一时间对施工管理工作做出相应的调整,以减少施工管理工作中的隐患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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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水利工程管理机制
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在对水管单位科学定岗和核定管理人员编制基础上,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业务和养护人员从水管单位剥离出来,独立或联合组建专业化的养护企业,以后逐步通过招标方式择优确定维修养护企业。水利工程管理人员要依据其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立以岗位、工作业绩为主的津贴制度。人员一旦变动,岗位津贴随之调整,真正做到在什么岗位享受什么待遇。真正实现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灵活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
3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质量管理问题
水利工程质量是对水利工程“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安全”是指工程满足运行稳定.“适用”是指工程满足使用功能,“经济”是指工程投入的费用较少,“美观”是指工程形象符合美学要求。水利工程不论其规模还是数量,都应注意其存在的质量问题。一方面,设计施工不合理。水利工程立项很少组织可行性论证,工程建设常常不合理。小型水利工程多以民办公助为主,建设资金较为紧张,存在能省则省、因陋就简的意识。国家或水利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但很多水利基层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掌握并付诸实施。另一方面,监控措施不完善。多数基层水利部门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也没有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措施,或者思想上根本没有这根“弦”,对小型工程施工质量的监控多停留在目测上,很少有先进的监测设备、仪器,更缺乏监测人才,在实施质量监控活动中缺乏必要的权威性。
2.施工合同管理问题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指水利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金融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方面也存在了一些问题。
招标不够规范。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合同文件不准确。由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其中矛盾、错误、两义性问题常常难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建设单位应主动为合同文件起草,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意思,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合同协议条款,经建设单位认可后签署。往往几经确认,最终与招标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