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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算认识房地产工程应如何管理制度

    1房地产工程应如何管理制度

    强化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制度建设对于提升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房地产工程应如何管理制度呢?现在,小编就整理出管理工程的相关信息。

    一 房地产管理基本内涵

    针对现代化的房地产管理长久以来都没有一个系统化的定论,并且针对管理工作的定位也没有系统性的划分。根据所制定的法案和条例,管理指的是针对政府机关、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以及人民团体等等组织进行的相关活动的指导性原则,其根本性的目的是对内部的一些活动和行为起到引导的作用并且促进目标的实现。而在管理的过程当中,其基本的目的,就是针对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有指向性的并且科学性的指导,确保团体目标的实现

    同时,还需要重视一些行为在活动当中所起到的作用,重视决策的作用,总体的来讲管理的过程就是对活动实践的一种决策。在房地产管理工作之中,包含有几个基本的概念,首先是一系列基本的资源,包括有技术、人力、资本、信息以及原材料等等,其次则是目标,即房地产管理工作经营最终的期望结果,工作的效率,即衡量工作能力的尺度以及衡量目标实现过程之中所需要的人力、财力以及物力的状况,最后则是工作的效益,指的是在房地产管理过程之中完成组织目标规划的实现程度以及工作的适宜程度。以上的几点要素对于实现房地产管理有着巨大的价值和意义,并且对于促进房地产管理工作质量的提高有着巨大的意义,所以还需要在实践工作当中加以不断的改进和调整,以便确保房地产管理可以高效的、顺利的、有序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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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房地产针对加强现场管理的作用和意义

    房地产企业的主战场就是现场管理,房地产企事业单位基本上是通过开展现场管理,来完成预定的房地产工程的目标的。所以现场管理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如果现场管理效果的好,房地产的工程质量也会很不错;反之,房地产工程的质量就不会好,现场管理是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效益的关键因素。得到房地产企业获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根本方法也是房地产的现场管理。

    ①现场管理的重要性。施工的“加油站”就是房地产的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当大量的物资进入后。而这些物资是如何变成房屋建筑的呢?就是依靠在施工现场的大量的劳动力和管理人员运用施工设备通过一系列的施工活动将这些物资一点一点地转变成房地产建筑的。

    ②房产施工项目就是在各个专业管理联系在一起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项目。在房地产施的现场,各项的专业管理工作都是按合理分工有条不絮地进行的,这些专业管理工作合作密切、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几个部分密不可分。

    ③各方关注的焦点以及贯彻有关法规的重要内容其中之一现场管理。这就要求每一个在现场从事房地产管理的工作人员,都必须要有法制的观念,遵法、守法。每一个与现场的管理发生任何联系的企业单位都要注意房地产工程的现场管理。因为房地产的现场管理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不能有半点马虎。

    2如何加强房地产登记管理制度的探讨

    房产登记的公示职能

    房产登记的公示职能,是房产登记具有的将房地产权利变动的事实向社会公开,用以表示房产流转的职能。它是房产登记最为重要的职能。房产权利在公示后即发生法律上的转移,并可用以对抗第三人。房产登记的公示职能,因登记而得以向社会大众公开昭示其产权状况,以便利害关系人周知,保护利害关系人的了解权利,并由产权公示而产生的社会公信力,公示的产权方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从而有力地保护了房产交易的安全。现代的房产交易,常常出现真正的权利人与名义上的权利人分离的现象。在房地产交易的合意已达成但未交付,或者房产已交付但尚未办理必备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真正的权利人与名义上的权利人仍有出现分离的可能,如果不将权利变动的事实及时向社会公开,使真正的权利人与名义上的权利人合一,第三人就可能因不明真相,与名义上的权利人发生交易关系。在这种情况下,

    放弃对原权利人的保护或者取消与第三人的交易,都构成对交易安全的威胁。在房产己设立抵押权等他物权的场合,房产所有人由于欠缺公示,可能隐瞒这一事实而转为有瑕疵的产权,也会危机房产的交易安全。基于上述原因,各国纷纷通过登记,公示房产的物权变动,赋予登记以一定的法律效力。使房产权利的产生、变更、消灭能以一定的可以从外部查知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在民法上关于物权的变动,对于不动产就以“登记”为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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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登记的管理职能

    房产登记管理,即房产产权管理,是指房产行政主管机关对房产产权状况进行连续的登记,登记房产产权人的权利,在专门薄册上记载权利的种类、权利的范围等情况,并向房产产权人颁发权利证书的一种法律行为。房产登记是房产产权得失变更的法律要件,同时又是房产行政主管机关以其职权所实施的行政行为,主管机关与登记申请人之间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主管机关享有审查登记申请、裁决是否登记、处罚不履行登记义务的权利,登记申请人负有申请产权登记、服从管理、接受处罚的义务,不履行房产产权登记不仅不能产生房产产权变动的法律效果,而且当事人还要承受行政法上的处罚。房产登记的管理职能,是具有的实施国家管理意图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籍管理职能,通过产权登记建立产籍资料,从而加强产籍管理。

    二是审查监督职能,通过对产权的得失变更进行审查监督,从而保证产权登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而实现国家房产行政管理的意图。房产资源作为整个社会的基本生产、生活资料,其稀缺性使所有国家的权利机构不得不重视房产的社会效益,加强房产资源的规划性,防止房产资源的浪费和滥用,提高其使用效率,几乎是当今所有国家奉行的政策。房产的税收和国有房产使用费的收取,还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利益。因此,国家对房产资源的干预管理是客观的需要,房产登记也因其作为国家干预的方式之一,而具备管理的职能。

    3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制度强化措施

    简化登记程序,提升登记过程透明度

    首先,应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台,资讯电话,并在办公地点张贴房地产申请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一方面为申请人提供方便,使其明了申请流程及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另一方面也减少房地产管理单位的工作量;其次,应积极引入律师代理制度,使律师作为登记双方的法律见证人,为申请人提供可靠的法律咨询,同时避免申请人在不懂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陷入误区,同时为登记机关减少审核压力。

    强化房地产登记的公示作用

    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的核心目的在于公示,即通过登记使房地产的物权设立、转移、变更等公之于众,从而使交易第三人了解某一处房地产的物权状态。当然,这里所指的公开不是无权限无范围地公开房地产登记薄,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应强化对房地产登记薄相关信息查询的权限控制,避免一些不法之徒利用权利人的真实信息从事不法行为。只有对办理登记的申请人或有明确交易意向的提供登记簿查询,才能减少房地产交易费用,提高房地产交易效率,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

    建立专业代理人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制度,提升行政部门工作效率,同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引入房地产登记专业代理人制度。使房地产登记专业代理人作为申请人与政府之间的沟通者,建立起申请人与政府之间的有效沟通桥梁。专业代理人应具备丰富的不动产法律知识、税务知识,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由于登记专业代理人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房地产交易中介的功能,其通过房地产交易的经验积累及对房地产市场的了解,能较全面的了解房地产的价格及房地产市场的走向,若房地产登记专业代理人能与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合作,则可有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及理性发展,方便人民的房地产交易活动。而为了保障房地产代理人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应强化对房地产代理人资质的审核,确保代理人具有良好的从业资质与职业道德,就房地产代理人的工作程序提出明确的规范,同时,强化对代理人在房地产登记审核过程中的行为监督,从而预防代理人制度向着不利于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以及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工作的趋势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