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中的安全管理是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工程监理是否包括安全管理、被动接受到主动承担的一个发展过程,那么工程如何进行安全管理呢?下面,天才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的项目管理技巧。
组建监理项目部时,根据项目的大小复杂程度,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人员。
制定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与工作流程,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上述工作应在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监理规划》及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体现。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强调安全监理工作应融入到质量、进度、投资目标控制工作中,而不是将其孤立;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强调安全监理是所有监理人员的职责,不只是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员的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
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对施工单位所报送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要内容有:
审核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若施工条件成熟可以如期开工的工程,因在其招投标阶段已进行了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核工作,监理项目部只需留有其证书复印件以备查用。有些工程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如期开工,当工程延期开工时间超过3个月及以上,应对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重新进行审核。当出现施工企业资质等级降级或被吊销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不合格等情况,监理项目部应对该施工企业是否具有继续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向业主书面说明。
[图片0]
督促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理应重点审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做到相关证书与人员及身份证相符,特别要注意证书的年审时间。严禁特种作业人员只挂名不上岗现象,或一名特种作业人员在几个工地的挂名现象,或人与证不符合的现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等,监理应重点审查施工项目部所建立的规章制度是否体现了《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精神并具有针对性。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
(1)审查各类有关施工安全的文件,审查进场作业的各单位资质及他们对各工序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教育计划的落实情况和分级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
(2)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主要人员的到岗情况。
(3)审查在本工程拟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图片1]
(4)审查承包商在工序交接检的安全报告。
(5)跟踪检查,签办安全技术证书;对每道工序的安全事宜予以确认。
(6)建立并保存完整的安全监理资料,工程完工后,监理项目部将平时收集到的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并装订,立卷归档。
(7)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对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及环节的检查,应做好记录。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3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监理
1)审核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对于施工条件成熟可如期开工的工程,因在其招投标阶段已进行了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核工作,监理项目部只需留有其证书复印件以备查用即可。有些工程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如期开工,当工程延期开工时间超过3个月及以上,应对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重新进行审核。当出现施工企业资质等级降级或被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不合格等情况,监理项目部应对该施工企业是否具有继续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向业主作书面说明。
2)督促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理应重点审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做到相关证书与人员相符,特别要注意证书的年审时间。严禁特种作业人员只挂名不上岗,或一名特种作业人员在几个工地挂名。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等,监理应重点审查施工项目部所建立的规章制度是否体现了《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精神并具有针对性。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应重点审查的项目有: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专项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电气防火措施;冬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
施工组织设计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然后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审。对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深水作业工程及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它土石大爆破工程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