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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算找到电力公司如何开票

    1电力公司对外取得的发票管理现状

    电力公司如何开票?下面是对这一方面的相关探讨,希望对您有帮助。

    随着国家新发票管理法规的出台,税务监管部门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所谓“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从税务机关的稽查重点,可以看出加强涉税票据管理,对于企业防控涉税风险多么关键。供电企业对取得发票的工作尚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发票取得意识不强,审核不严

    由于宣传不到位,发票管理意识薄弱,业务部门人员对取得发票的合法合规性意识不够,认为只要签字审批流程完善即可报销。加上有些财务审核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对发票审核不严,导致不合规发票作为原始报销凭证,埋下涉税隐患。不合规发票主要表现形式有:虚假发票;不规范发票;过期发票;收据或白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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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社会流通虚假发票,鉴别困难

    即便在企业职工日趋懂法,不断意识到发票重要性的今天,唯利是图的不法分子和商家仍旧会提供虚假发票,制假技术高到以假乱真,在目前发票查询网站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有的发票光靠肉眼识别还是很困难的。而且财务人员通常报销业务多,审核量大,不可能每张发票都能通过网络或打税务服务电话进行真伪查询。总之,由于供电企业电费发票存在的管理漏洞,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涉税风险。

    2普通电费发票管理现状

    供电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是电力销售,对用电客户主要开具普通电费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日趋科学严密的形势下,普通电费发票管理问题日益凸显。电费发票上记载了详细的用电信息,是供电活动中最常见的单据,也是供用电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经济的发展和电力用户的剧增,给电费发票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1、 发票管理意识不强,制度不完善或形同虚设

    由于供电企业产品的特殊性,企业内部残留的垄断企业意识,使企业对电费发票的管理意识薄弱。税务部门多关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而普通发票由于专用型较强而很少检查其使用情况。由于宣传和监管力度不够,使供电企业从发票的购置、分配、开具到归档,对各环节管理不到位,没有把发票作为重要的财务原始凭据进行保管。存在发票管理责任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导致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

    2、部门管理职能弱化,发票信息实时掌控困难

    供电企业财务部门是电费发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发票的领购和缴销以及对发票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而发票的使用和保管责任在营销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双方互相推诿、导致发票无人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首先,电费发票使用量巨大,开具点分散,造成管理困难。其次,缺乏一套完善的发票开具系统支撑管理工作。营销收费系统虽具备发票管理功能,但由于系统断号、开票人员素质不高、收阵欠电费打印发票无法反应在系统中等原因,导致系统统计的发票信息与实际不符;且营销收费系统与财务核算系统未实现数据实时联动,使财务部门难以发挥电费数据和发票数据的监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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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专职管理人员缺乏,管理环节混乱

    供电企业基本未设专人负责发票管理工作,管理人员总是身兼数职;加上供电所等基层开票人员流动性大,导致对发票管理工作力不从心。此外,开具点众多而分散,存在电费发票的领用和分发工作交接手续不完善的情况。电费发票一式两联,按规定存根联应作为财务凭据归档保管,五年销毁,但由于以上原因,导致装订归档的工作量非常大,如无专人进行保管和定期清理,很难实现对发票的规范管理。

    3关于电费发票问题

    问:两家公司共用一个变压器,由一家公司缴费,并由供电站开具发票一家公司。而另一家公司末在供电站申请变压器无法取电费发票。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若电力公司已全额开具发票给您企业,贵企业可以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开具转售电力的发票给共同使用电力的另一家企业。

    4电费发票与收据

    企业在将一部分闲置房屋出租给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出租方向承租方供电、供水、供气,并按实际使用量与承租方结算价款的行为,应视为转售货物,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如果出租方与承租方都是一般纳税人,可由出租方按承租方实际用电结算的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凭此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出租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可由出租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承租方实际用电结算的价款,由主管税务机关按3%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凭此计算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