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赔偿款怎么开票?以下是有关赔款开票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哦。
我公司在接受对方劳务的过程中对方单位对我方设备的赔款收入怎么开发票开怎样的发票?
在装卸过程中,由于对方单位装卸操作不正确造成我方操作设备中的一部分配件的损坏。该部分配件为我公司自用,只用于在装卸货物过程中把零散货物捆绑后用吊车装(卸)入(出)船仓的,相当于菜市场里卖菜大娘用的杆秤,被损坏的部分相当于杆秤的托盘(这个比喻比较形象)。
[图片0]
1、我们公司是一个物流企业,该部分配件以固定资产的方式入账。
2、我公司已把应收的赔偿金从对方单位应付给我单位的其他款项里扣除,对方单位要求开具相应的发票,不要收据。
3、合同里面双方已经约定在该情况发生后的赔偿事项(操作过程中损坏设备的赔偿计算)
4、咨询过税局相关问题,税局称凡是赔款无论地税还是国税都无法代开此类型发票。
收到的赔偿款应该开据收据,不能开发票。
收到的赔偿款这种情况不属于发票事项,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对方的赔款,不是你们的销售收入,而是你们的损失补偿,所以你们不应该按收入开发票给对方,应该是按赔偿所得开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给对方。
2补偿款应该如何开发票
一、先要看是什么性质的补偿款。如果是销售方将所销售货物的所有权及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销售方的增值税应税劳务已经提供,纳税义务已经形成,则出现因购买方违约而付给销售方赔偿款的情况,销售方应将获得的此赔偿款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并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二、销售方向购货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可与销售货物合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需要在不同栏次中注明,也可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需将收取的价外费用与所销售的货物一同确认收入,适用相同的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所购进货物若是符合抵扣规定的,支付价外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同样可抵扣。
3质量赔偿金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质量赔偿金属于价外费用,是增值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销售额的组成部分,当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图片1]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4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质量赔偿款吗
答复:不可以。
根据税务总局答复“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 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另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 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 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根据上述规定,加工企业加工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收到的补偿金(赔偿款),不是因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因此不可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