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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于知道出租房屋如何开票

    1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发票如何计算税率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发票如何计算税率?下面是关于营改增后出租房屋发票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3%的征收率。

    商厅租赁营改增税率分别为17%:一般纳税人(年应交纳增值税服务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具体原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图片0]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计算应纳税额。

    2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屋如何开具发票

    开发票和缴纳税款在地税机关办理。请问,营改增后,房屋出租人该如何开具此类发票?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规定,营改增之后,单位、已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出租房屋在国税办理发票,自然人出租房屋在地税机关代开发票,地税机关在征收房产税的同时,代征增值税。

    对此,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屋和以前一样,房屋出租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地税机关代开房屋租赁发票。需要提醒的是,营改增后,房东给租客的发票不再是地税发票,而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左上角将印有“代开”字样,销售方栏将有代开单位的相关信息,备注栏中有出租方的个人信息和房屋的详细地址。目前,个人想要取得房屋租赁发票,需要带上租赁合同以及身份证等资料到地税机关办理即可。

    3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缴纳增值税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图片1]

    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缴纳增值税规定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4营改增后个人房屋出租给公司租赁发票税率是多少

    1、出租房产增值税: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计征增值税,应缴增值税=房租全额÷(1+5%)×%;

    个人出租非住房,增值税税率5%,应缴增值税=房租全额÷(1+5%)×5%;

    2、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所需资料:

    在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办税服务厅国税指定窗口:

    ①提交《代 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②自然人申请代 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 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缴纳增值税。

    (3)到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4)到国税指定窗口凭相关缴纳税费证明领取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