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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算知晓营改增后房地产租赁如何开票

    1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产涉税事项解答

    以下是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产涉税事项解答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为各位带来帮助。

    一、个人出租房产,到哪代开发票?

    答: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产业务暂由地税部门代开增值税发票,并代征增值税,纳税人可到地税纳税大厅申请。

    二、个人出租房产,涉及哪些税,分别如何计算?

    答: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产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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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增值税分两种情形:

    1、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

    2、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至2021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城建税(市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照缴纳增值税额的7%、3%和2%计算缴纳。

    (三)水利基金按照租金收入的万分之六计算缴纳。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本数)的,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四)房产税分两种情形: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五)土地使用税分两种情形: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市区一等土地12元/㎡,二等土地10元/㎡,三等土地8元/㎡,四等土地6元/㎡)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印花税分两种情形: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

    (七)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在出租房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此外,还准予扣除能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房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减按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出租房产代开发票,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1、代开发票申请表;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合同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或付款方有效证明(超过税务机关规定限额以上的提供)。4、房屋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无房产证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居委会等书面证明说明房屋用途)。

    2营改增开票你不得不知的事项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三、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七、提供旅游服务,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对外支付旅游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八、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九、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3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房屋租赁区别不同的出租人,计算税率不同,具体如下:

    1、个人出租不动产

    个人出租的非住房(指用于生产经营用)征收率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5%减按%,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

    2、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5%但减按%,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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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出租不动产预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5%)]*5%;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

    4、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11%,在出租不动产所在地预交3%税款,剩余应交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应就地预交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1%)]*3%,回机构所在地再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1%)]*11%-已经预交的税款。

    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 应就地预缴的增值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

    4差额征税如何开票

    一、差额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金融商品转让,买卖差价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因为属于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所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有理解为纳税人接受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这就意味着可以开,但是不能抵。

    3、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因为属于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所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有理解为纳税人接受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这就意味着可以开,但是不能抵。

    二、差额征税,差额部分不得开专票

    1、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3、提供旅游服务,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对外支付旅游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4、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5、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