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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于领会出口的货物如何开票

    1出口货物未收汇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吗

    出口货物未收汇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吗?下面是有关出口货物会计方面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内,出口企业发生以下情形不能收汇或不能按期收汇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可作为视同收汇,并凭相应证明材料申报退(免)税:

    1.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的;

    2.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

    3.因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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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

    5.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的;6.因进口国货币汇率变动的;

    7.因溢短装的;

    8.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以后的;

    9.因其他原因的。

    2出口货物的配套配件如何申请出口退税

    问题:请问出口货物的配套配件如何申请出口退税?

    答案:请根据财税号文,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第二条第二款:(二)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属于配套出口,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设备的货物。

    如您出口的配套配件符合以上条件可是按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退税。

    3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相关问题

    问:我公司系外贸公司,代理出口,国内工厂开票到我司,由我司代为办理出口退税,以我公司的名义出口,我公司按开票金额=(收汇美金*结汇汇率-代理手续费)/(-退税率)*付款给国内工厂,让国内工厂开票的同时附上购销合同,现在代理是这样做吗,这样的方式代理出口,我司退税管理部门要办哪些手续?

    答:出口企业发生代理出口业务的,须由受托方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 4月 15日前,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由受托方转给委托方。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委托方据此证明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报送资料:(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二)《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委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章);(三)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五)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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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企业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须由委托方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 3月 15日前,申请出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并由委托方转给受托方。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受托方据此证明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报送资料:(一)《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及相应的电子数据;(二)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出口国内工厂无需开票到您公司。

    4出口货物佣金比例有何规定

    根据《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所以,出口货物佣金不得超过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