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行业开票如何处理?下面是汽修行业开票如何处理等等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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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小轿车到4S店维修保养,所发生的修理费应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分项列示配件款、工时费,在配件品种较多,无法分别列示的情况下,是否必须同时开具税控清单,才可以抵扣?还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统一填写为“修理费”,就可以不用开具配件清单了?税法在这方面有何一般规定或特别规定?税法对修理店的发票开具有何特别要求?
对于汽车修理费的抵扣问题,目前税法的规定是可以抵扣。无论是材料费还是人工费均可以抵扣。没有要求必须出具清单。
对于汽车修理如果是大修的话,从加强核算的角度出发应当附带配件清单。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加工、修理、修配,因此材料费和人工费均可以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2汽车修理开发票税收是多少
汽车修理公司主营修理修配汽车业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话,税率是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3%。保养和清洗汽车的服务,按照服务业缴纳营业税,税率是5%。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因此,对于主营修理修配汽车业务并兼营保养清洗服务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即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如果未单独核算,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增值税应税劳务与营业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和营业额,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3维修费可以开具什么发票
答:一般情况下维修费应该开普通发票。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修理修配业统一发票"(对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不能到地税领取或申请代开"服务业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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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领购此发票,您可以向主管国税局申请代开发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4如何开具房屋维修费发票
到地税局可以代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