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系统里销方如何开红字?下面是开票系统里销方如何开红字等等的介绍,欢迎各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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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填开:
在开票系统中填开红字发票申请单。
操作步骤:
1、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
2、在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3、对于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时,应选择“销售方申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后,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弹出界面信息,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申请单填开界面。
4、对于销售方申请的情况,若属于开票有误购方拒收的,销方必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9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若属于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销方必须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系统对申请单提供了全打和套打两种模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2开具红字《信息表》的填开
《信息表》的填开内容如下所示: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关于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
红字发票的开具要走四个流程:第一,填开红字信息表;第二,将信息表上传到税务系统;第三,将生成编号的信息表下载;第四,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具体操作开在金税盘或税控盘上进行。下面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
1、购买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进行申报抵扣了,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后面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的时候不将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填写,应暂时按照《信息表》所列的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等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取得之后,再与《信息表》一起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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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票没有用来申报抵扣、但是发票联或抵扣联没法退回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要填写相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
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进行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的时候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票信息。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互联网接收到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经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自动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到纳税人端的系统中。
4发票冲红如何操作
红字发票(负数发票)开具方法:
方法一:
1、先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网上申请—发票管理类—红字发票申请单,上报。
方法二:
1、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拿《申请单》(一式两联)到办税大厅办理审批,取回开票通知知单。
方法三:
1、销货方让购货方提供购货方所在地(区)税务局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上标明所开红字发票的详细信息及开具红字发票的的理由。
2、销货方凭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开具方法:打开“防伪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点击“专用发票填开”——点击“打开的发票上的负数”——输入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下一步”—弧跳出所开具的发票的信息——打印此张“负数发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