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销售砂石如何开票?下面是个人销售砂石如何开票等等的介绍,希望对各位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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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个人销售砂石可以到税务局代开发票吗?
	答:个人销售砂石可以到税务局代开发票。
	按照商品销售税目,增值税税率为3%开具就行了,需要提供买卖合同,收货单位证实业务真实性的证明,个人身份证。
	代开发票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这就说明了只有税务机关才有“代开发票”的权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各种经济成分、各种形式的组织参与了社会主义市场,特别是一些个体经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异地施工单位等在当地无法取得税务登记证而无法领购发票的经济组织,为了在市场经济建设中争取得到一个份额,必须提供合法的发票;会计和税收法规也明确规定,在财务上非法票据不得列支和在税前扣除,这客观上就要求在市场经济交易中必须取得合法的凭据;税务部门对外宣传其“代开发票”的职能不够,且税务部门开发票的手续繁杂,要按税法规定征收税款,一般不愿到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发票;“代开发票”的现象刚出现时,监管部门放任不管或者管而不严。由于这些现象的出现,“代开发票”的行业就应运而生。这行业的产生.通过合法的票据,掩盖非法的交易,“小金库”、个人贪污、挥霍浪费、偷逃国家税收的真实内容在发票上根本得不到反映,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助长了贪污腐化现象的滋生蔓延,这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必须给予规范。
2个人如何代开砂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问:我是个人给建筑工程公司提供伍佰万的元的砂石材料,建筑工程公司需要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要如果代开这个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要是需要开这个伍佰万元的砂石发票的话我还需要缴纳哪些税款?或者我还需要哪些资料?
	厦门国税:您好!您提交的内容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因此您个人销售材料只能代开普通发票。
	2.个人销售材料在国税需要缴纳3%的增值税,当月销售额没有超过3万的享受免税。其他税种可以咨询地税部门。
	3.据厦门公开办税指南,个人代开的办理材料有:
	(1)A02095《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件,参照《厦国税公告[2016]第5号》第三条规定)。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3销售砂石来开具发票要确认收入吗
	销售砂石开具发票需要确认收入,一般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基本上是以发票来确定收入的时间,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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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非所有者投入资本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而销售砂石满足收入的定义;
	2、销售砂石开具发票,发票是经济活动发生的一种重要凭证,说明砂石的金额是可以准确计量的,这也满足收入的计量属性。
	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根据以上两点可知,销售砂石完全符合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属性,因此在开具发票时可以确认收入。
4到国税局开砂石料发票税率是多少
	到国税局开砂石料发票, 增值税税率是3%,附加税是增值税的13%。如果没有税务登记证,还要征收1%到2%的个人所得税。
	申请代 开 普 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 开 普通 发 票。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 发 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经营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 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和行政许可,可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到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二)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三)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为其代 开 发 票。
	(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 开 发 票。
	(五)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但没有领购发票的,可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
	代开普通发票的税率是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