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凭证的概念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这是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因为,企业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必须取得能够证明该项经济业务实际情况的有关会计凭证。会计凭证应能反映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的性质、内容、数量、金额等,并有签名或盖章,以对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凭证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例如,企业从外部购买材料时,必须取得由供货方开具的发票,该发票既能证明企业发生了材料采购业务,又能证明供货方的材料销售业务,该发票就是会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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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凭证的功用
会计凭证的功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记录经济业务,提供记账依据。会计凭证的基本功用或功能是如实记录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和金额,为登记账簿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2.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内部控制。会计凭证除记录经济业务的内容外,还要由有关部门和人员签章,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这样,就必然会增强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感,可以强化企业内部控制。
3.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通过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可以检查企业每一项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是否执行了企业的计划和预算,是否有违法乱纪、铺张浪费等行为,及时对经济活动进行事中控制,保证经济活动健康运行,有效地发挥会计的监督功能。
三、会计凭证的种类
按照编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凭据。
(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
(三)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之间的关系,原始凭证是记账凭证的基础,记账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填制的。记账凭证根据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内容,按照复式记账法的基本原理,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名称和金额,并将相关原始凭证作为附件,将原始凭证的内容转化为会计语言,作为登记明细分类账户和总分类账户的依据。账簿的登记是依据记账凭证,只有编制出记账凭证才能据以登记账簿,原始凭证不能直接用以登记账簿。记账凭证在原始凭证和账簿之间起衔接或桥梁的作用,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只有通过记账凭证才能记录于账簿之中。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根据不同的标准又可划分为若干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