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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算找到如何在语文教学渗透法制教育

    如何在语文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语文学科的教育不仅仅向学生传授一种交际工具。培养学生的民主法制观念是现代教育崭新而又十分迫切的课题。如何有效地培养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成为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就成为每个教师的一个重要任务。今天,朴新小编给大家带来语文教学方法。

    法制教育方法一

    一、教师要巧抓渗透点,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

    七年级上册的《小巷深处》里讲道:“女孩随着年龄的增长,虚荣心也随之膨胀,对母亲的爱也随之变淡,最后竟然回避那深爱着她、为她付出一切的瞎眼母亲。”这里,教师可设计一个相关的法律渗透问题:“如果这个女孩一直这样回避她的家,回避她的瞎眼母亲,直至长大成人了,不仅不理她的母亲,也不给必要的生活费,平时不看望,生病不管,这样行不行?为什么?”对于这个问题,可先让学生自由讨论,然后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补充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扶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确义务。让学生懂得:文中女孩的做法是不对的,如果不改正,不仅会遭到世人的唾弃,更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教师要巧设渗透点,培养学生的是非观念和守法观念

    九年级下册《孔乙己》一文中,针对孔乙己“窃书不能算偷书”歪理谬论,教师可对学生说:“孔乙己这个畸形社会的产物,既让人感到可笑,又让人感到心酸。他的观点‘窃书不能算偷书’是错误的,‘窃书’就是‘偷书’,是一种盗窃行为。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并教育学生:“不是自己的东西,即使是一根针也不能拿,好的行为习惯要从小培养。否则,就会形成‘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坏习惯。社会上那些抢劫犯、杀人犯以前大多是因为‘盗窃’而逐渐走上犯罪道路的。所以,我们要用自己辛勤的劳动和汗水来获得物质财富。做一个优秀的中学生,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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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教师要深抓渗透点,培养学生的道德观念

    “人为善时,祸之将至,但祸已远离;人为恶时,福之将至,但福已远去”。人要有一颗善良之心,多做好事,多做善事,多做对别人有益的事;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向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奉献自己的爱心的同时也要学会分析什么是好事,什么才是善事。《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中花和尚鲁智深拳打镇关西的“三拳”,从文学的角度来欣赏,真可谓是酣畅淋漓、大快人心,体现出主人公嫉恶如仇、惩恶扬善的侠义精神可谓“善”者有佳,但这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以暴制暴的行为,在封建时代“有理无法讲、有冤无处申”的黑暗背景下,确实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是如果教师在引导学生学习时,只是简单地照本宣科,对于世界观正处于形成期的初中学生来说,难免会误导他们产生漠视社会秩序和法律的尊严的错误观念,所以,教师就有必要用现代人理性的“法眼”来引导学生去辩证思维,引导他们学会用批判、审视的眼光重新解读经典名著,做到“取其精华、弃之糟粕”,否则,学生如果一味的津津乐道于鲁提辖痛打镇关西、孙二娘的“人肉包子”、李逵劫法场、武松血溅鸳鸯楼等,然后在现实生活中精于模仿,甚至付诸行动“该出手时就出手”,那么,其中的“暴力倾向”对学生的负面诱导又何异于网络上的暴力游戏?反过来,教师还可以将“有理无法讲、有冤无处申”的封建黑暗社会背景与今天法制健全、充满民主的现代法理社会进行比对,参照《刑法》,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既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又加深学生对宋朝末年封建黑暗统治下“官逼民反”梁山好汉的悲惨遭遇的批判理解。

    法制教育方法二

    一、运用教材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语文教材中内容多与实际生活相关联。在教学中将两者联系起来,把学生的思维引向生活,再探讨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生活中的运用,让学生既学到了知识,又了解了法律。如:《背影》这篇课文中谈到父亲穿过铁道,我就通过讲解当代火车的速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文,让学生明白横穿铁道是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提醒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骑车还是走路都要遵守交通规则。《孔乙己》这篇课文中谈到孔乙己说“窃书不算偷书”,我就引导学生用现代法律思维分析这句话是否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对“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行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可见虽然孔乙己盗窃别人的财物数额不大,构不成《刑法》所规定的盗窃罪,但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学生总是爱拿别人的东西,这是不对的,我们从小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以免偷少成多。学习《羚羊木雕》这篇课文时,同学们表示自己父母通常也会干涉自己赠送、购买礼物,大家一致认为文中父母的做法值得商榷,但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属于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赠与权。未成年人必须征得监护人同意才能将属于自己的贵重物品赠与别人。从法律意义上讲,作者父母的行为是合法的。通过语文课堂上法律知识的渗透,润物细无声,学生不仅学到了语文知识,感受到了审美愉悦,还增强了法律意识,初步树立了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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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语文活动中进行法制教育

    语文教材中有一些篇章略显平淡,若按照传统教学形式讲授,则想渗透法律知识确属不易。若创新教学模式,引导学生编演课本剧、模拟法庭辩论等,则不仅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还能让学生轻松地获得法律知识。例如我在教《伤仲永》这课时,让学生扮演仲永作为原告,另一位学生扮演父亲作为被告,就父亲不让他学习所带来的后果进行辩论,让学生明白仲永父亲的行为损害了未成年人受教育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又如:在学完《威尼斯商人》之后,我在班里举行了一次模拟法庭的语文活动,要求学生自己选择一件“班级悬案”进行法庭审判和辩护,有原、被告双方和主审法官,有申诉状和辩护词,有法庭陈述和法庭辩护,有证人、证据、证物,有最终的法官判决等。学生情绪高涨、参与积极,这样不仅提高了学习的积极性,锻炼了语文表达和思维能力,而且对法庭审判有了形象、直观的印象,法治意识自然大大增强。在学习《那树》和《斑羚飞渡》时,我引导学生开展“我为老树和斑羚写诉状”的活动,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相关的法律条文,使他们明白保护自然、保护动物是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尽的义务,破坏自然、随意猎杀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在语文活动中渗透法律知识,一方面让学生学会把语文课堂知识运用于实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养,创新思维方式,另一方面,使法律知识内化为他们的知识储备,教会他们用法律的眼光看世界。

    法制教育方法三

    以教材为载体,充分挖掘教材中的法制内涵

    利用课文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自然是最直接、快捷而有效的途径。职业中学课文中相当一部分篇目都涉及一些法制常识,这就要求我们教师不应该消极回避这些知识,而应该积极主动地承担起讲述课文相关法制知识的重大责任。那么如何利用教材这个载体呢?

    以中职语文课本第三册第一单元为例,从所选课文的题材和内容上看,也为实现法制教育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坚强的基础。本单元的《自然界与人类》《像山那样思考》《森林写意》《离太阳最近的树》这四篇课文,从不同的思考角度、不同的取材着眼点、不同的语言风格来表达一个共同的主题――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的反思。随着对课文内容的了解,学生的头脑会随着文字的描述呈现出各种“悲剧”的发生:森林的乱砍滥伐;动物的绝种;山洪的爆发;水土流失的日益严重……而这些内容都直接反映了――环境保护的主题。

    这样,自然而然就会激发学生对环境的热爱,懂得了正是由于有了这些自然环境与我们人类的和谐相处,大自然才会变得这般美丽,从而激发学生自觉保护动植物,让我们生活的地球更加美丽。这样既提高了阅读兴趣,又使学生懂得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在接受语言文字教育的同时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开展各种语文综合活动,形式多样地贯彻法制观念

    要让学生喜欢学法,自觉学法,必须给他们由感性认识来自于直观、生动的画面,人物形象表演。参与是最好的学习,只要让学生动手、动脑、动口,在整个教育过程中体现主动,他们自然习得的知识才是记忆深刻,永远难忘的。每个学期,我都会安排10课时的时间开展各项语文综合性活动,例如本学期我指导学生进行“法律在我心中”的演讲比赛;“中职生是否需要学法”的辩论赛;另外,还组织了学生到校外向附近的老百姓宣传法律常识等活动。在这些主题鲜明的活动中,学生不仅锻炼了自己的口语表达能力与思维能力,同时,也提高了他们学习、普及法律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这些实践活动在形式上与以往的报告式、说教式的法制教育形式相比较,学生参与率高,变过去的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把枯燥的法律条文演绎成活泼生动的旋律,自然流淌在学生的心中。这些形式寓教于乐,在潜移默化中使学生接受法制的熏陶,受到了启迪,为今后在生活和工作中合理应用法律武器提供了条件。